□本報記者潘從武
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福海縣解特阿熱勒鄉哈拉塔合爾村原黨支部書記、村委會主任吳成友,在2009年阿勒泰新區建設徵遷工作中,利用配合、協助鄉國土資源所對村民的土地草場等進行測量、確認、監督之機,自己填寫虛假的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》,將該村部分集體草場地放在自己名下領取補償費50餘萬元,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。
  “2010年以來,新疆連續開展民生建設年活動,累計支出已達到4800多億元。然而涉農惠民、危害民生民利、發生在群眾身邊、損害群眾利益等職務犯罪案件卻呈現逐年上升趨勢。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處長譚淑麗說。
  據介紹,近年來,新疆農村基層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多發,僅2013年,全區就有48名村黨支部書記、村委會主任被查處,主要集中在貪污受賄、挪用公款等罪名,涉及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、安居富民款、小麥直補款、扶貧款、土地徵遷補償款等多個領域。
  烏魯木齊市倉房溝村村委會原副主任馬金海,在協助政府進行徵地補償工作中,利用職務便利,為新疆明坤商貿有限公司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該公司好處費40萬元,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。
  布爾津縣禾木哈納斯蒙古民族鄉哈納斯村原黨支部書記、村委會主任民達,在2009年至2012年任喀納斯村委會主任期間,利用負責發放牧民定居補助款、牧民增收補助款、牲畜賠償款的職務便利,通過虛報、冒領、截留、克扣、私自加價等手段,貪污共計21萬餘元。同時,他濫用手中的權力,將不符合牧民定居條件的人員確定為定居牧民,據此發放定居補助款,造成國家損失54萬餘元。最終,法院以貪污罪和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6個月。
  新疆自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彩霞表示,今年8月至2015年6月,將在全區檢察機關開展為期一年的預防職務犯罪宣傳進鄉村活動,針對近年來新疆涉農領域職務犯罪的性質,充分運用發生在農村和基層組織工作人員身邊的典型案例,深刻剖析犯罪的成因、規律、特點,教育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深刻認識職務犯罪的社會危害性,防微杜漸,推動農村基層幹部和各族群眾強化法治思維,增強廉潔意識,以期達到預防職務犯罪的效果。
  本報烏魯木齊7月21日電
  柏鄉檢察善講反腐課 多種形式預防職務犯罪
  本報訊 通訊員李記玲 武會中 河北省柏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英芳近日來到該縣龍華鄉,以“警鐘長鳴防微杜漸預防職務犯罪”為主題,向全鄉幹部講授了一堂生動的廉政課。
  今年以來,柏鄉檢察院利用多種形式,先後開展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活動。如組織縣農村信用聯社70多名幹部職工到沙河監獄,聽取職務犯罪人員懺悔報告;組織部分縣直幹部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群眾代表等40多人,到該院警示教育基地學習。
  (原標題:新疆去年查處48名村官職務犯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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