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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城管連抽女子十幾耳光,事後稱“打錯了”。據2月15日央視報道,青海湟中縣44歲婦女李發蓮替朋友機車借款李梅看店,結果莫名其妙被城管連抽了十幾個耳光,並且被押上了車,戴上了黑頭套,拉到了多巴鎮人民政府,被打得鼻青臉腫。她還沒弄清楚是怎麼一回事,城管以認錯了人為理由,就把她扔在鎮政府不管了。
  城管打人,早已算不上新聞。但值得佩服的是,某些城管常能“推陳出新”,讓司空見慣的打人事件時不時閃現出與眾不同的“亮點”。很顯然,湟中縣城管這回的亮點是“打銀行利率錯人”。那麼,我們不妨以此為起點問當地政府和城管幾個小問題。
  城管本來想打誰?既然李發蓮挨打是“認錯了人”、“打錯了”,那麼城管想打的肯定另有其人。城管能否公開一下,一開始想打的到底是誰化療飲食有哪些?他(她)到底犯了啥罪過,以至於執法機關欲痛扁之而後快?
  城管“打錯人”不對,“打對人”就對了嗎?連想打的對象都能認錯,城管的眼神兒和智商都挺讓人著急的。假如他們沒有認錯人、沒有打錯人,是不是他們的惡行就不會被曝光?法制社會、朗朗乾坤,難道執mSATA法部門就可以隨意對老百姓揮拳相向?
  城管和當地政府誰在說謊?城管隊員否認曾毆打李發蓮:“我們根本沒打她,是她打我們,然後我們隊長把我們拉走了。”對於她為什麼鼻青臉腫化療副作用,城管執法人員則稱不知道。在央視的節目播出之前,央視記者收到湟中縣對此事的處理意見,承認個別執法隊員態度蠻橫粗暴執法,毆打當事人。給予城管中隊副隊長黨內嚴重警告、撤銷職務處分,對參與打人的五名城管臨聘隊員予以辭退。對於群眾反映帶頭打人、連抽群眾十幾個耳光的城管隊長,明確負有領導責任,給予黨內警告、行政記過處分。城管根本不認賬,不承認打人;當地政府卻不僅承認了,還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。到底誰說謊,明眼人一望可知;但這難免又讓人產生了新的疑問:事情已經發生有一段時間了,當地政府為何不聞不問,直到媒體調查方纔匆匆做出處理?這是知錯糾錯,還是“危機公關”?
  希望筆者對城管“打錯人”的疑問能夠得到有關部門的解答。
  文/喬志峰  (原標題:三問城管“打錯人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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